一天…
小明從購物商場買完東西,發現轎車被偷…小明向警察局報了案。
為發現証據,員警驅車跟小明回停車場蒐證…回到停車場,轎車已被歸還…車上有一紙條是這樣寫的:「對不起,當時我妻子即將臨產,我不得已用電線啟動了您的車,飛快地把她送到醫院。所以,請原諒。這裡有一張今晚音樂會的票,請笑納。 」
小明恢復了對人性的信任,去聽了音樂會。但…小明回到家中,卻發現家中已被洗劫一空。桌上有一紙條是這樣寫的:「我還得供孩子讀完大學,不是嗎?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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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我覺得這個人會去使用小偷給的音樂會的票也真的是天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