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年後的報恩! 作者:劉曉(大紀元)

2013081310:33
 






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,中國有個鼎鼎大名的「電影皇后」,名叫胡蝶。其出色的演技,使其拍攝的電影曾創下國產影片有史以來票房的最高記錄。雖然在演藝界取得了佳績,但胡蝶為人十分謙遜,而且敢於仗義執言。抗戰勝利後,胡蝶隨丈夫移居香港,丈夫去世後,她在1975年移居加拿大,過起了平靜的生活。

一天,一位從日本移居到溫哥華的老華僑找到她,提及了讓他終身難忘的往事:

那是胡蝶在大舞台演出的一個晚上。當時老華僑還是一名年輕的小工,負責拉舞台的大幕。不知是緊張還是別的原因,大幕出了問題,弄得台上演員僵場,台下觀眾起鬨,事後老闆大發脾氣,狠狠訓斥了這名拉幕的小工,罵得他狗血淋頭。胡蝶看不下去了,挺身而出,仗義執言道:「你為甚麼要這麼凶!他還是一個孩子,下次注意就是了。」老闆不敢惹惱這位紅透半邊天的大演員,只好灰頭土臉地收了場。

當時拉幕的小工心中就暗暗立下誓言:「將來如果我發了,一定要回報您!」不久,小工有機會去了日本,先到餐館打工,後來自己開了個酒店,經過風雨沉浮,終於成為一名富翁。70年代,他打聽到胡蝶已移居溫哥華,便賣掉家產,舉家定居溫市。

聽完老華僑的敘述,胡蝶才在記憶中搜尋到這樁在她的生命中再小不過的事情,而她也根本沒想到這樣的小事卻讓一個人銘記了一生。

老華僑告訴胡蝶,他知道胡蝶生活拮据,但送她錢她一定不會收,便在離她住處不遠的地方,以胡蝶的名義購了一套高級公寓,贈送給她

滿足了心願的老華僑不久離開了人世,而1989年81歲的胡蝶也「飛走了」。

中國古人有言:「施恩勿記,受恩勿忘」,「受人滴水之恩,當湧泉相報」,老華僑四十年後的報恩不正是這最好的註腳嗎?
 
以上轉貼欣賞~

 


  •   六妹 於 2013-08-17 16:21 2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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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六妹 於 2013-08-17 16:21 1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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