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對西方世界瞭解得太多時,卻對自身瞭解得實在太少,乃至於一切的憧憬與藍圖都是建立在一個不能融合的土地上。首先我來講個故事,這是發生在幾年前的“安利退貨門事件”,故事發生在中國經濟最活躍的城市——上海(本人也是上海人):
自九十年代後期,隨著跨過企業進入中國,西方世界與中國才在基本的生活層面真正開始相互接觸。在跨國企業大批量遷往中國的過程中,一家名叫“安利(Amway)”的美國保健品跨國公司,也希望在這片它並不熟悉的土地上開展藍圖。
作為一家排名世界500強、並且是前三十名的國際知名企業,安利公司直銷制度體系顯得非常獨特,並且被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另眼相看,形容為“最無懈可擊的激勵制度”、被哈佛MBA和中國人大MBA列為教材案例,這家公司自然是實力雄厚,對中國市場充滿了期待。
然而,正是這家巨型企業,在中國最繁榮的城市上海,領略到的是東方人的不可思議之處:
剛進入中國的安利,一切制度是以它在歐美的設計為標準。按美國安利規定,產品實行“無因全款退貨”:不管任何原因,如果顧客在使用後感到不滿意,哪怕一瓶沐浴露用得一滴不剩,只要瓶還在,就可以到安利退得全款——注意哦,是退全款!這項制度在美國施行了很? [,一直是安利公司的信譽和品牌象徵,退貨率微乎其微(估計那"微"也是在美國的中國人),安利的產品是優質的。然而在中國,精明的國人很快以“特色”的方式震撼了美國人:很多中國人回家把剛買的安利洗碗液、洗衣液倒出一半,留用,然後再用半空的瓶子、甚至全空的瓶子去要求全額退款。在上海,剛剛開業不久的安利公司,每天清早門口排起了退款的長長隊伍,絡繹不絕,人潮湧動,一時間,令安利的美國人大吃一驚。
美國人怎麼也搞不明白:作為擁有半個世紀經營經驗、一整套完整制度體系的安利企業帝國,他們“全額退款制度”在西方實行一直良好,為何到了中國,竟然遭遇如此數量巨大的退貨?真的是產品質量不好嗎,以致於引起成百上千的中國老百姓要求退貨?
但由於承諾在先,安利還是頂著每天的巨大虧損,忠實履行了退貨承諾。然而,令人更加驚異的現象發生了:一方面是產品銷售量劇增,大大超乎公司的預期;可另一方面,拿著空瓶子前來退貨的顧客也越來越多,最後竟然達到每天退款高達100萬元,還得倒貼30萬元產品! 終於讓美國安利吃不消了!從這之後,安利公司迅速對中國安利退貨辦法進行修改:產品用完一半,只能退款一半;全部用完,則不予退款!自此,安利(中國)改變了其公司制度,轉變了原先安利(美國)的營銷模式,開始逐步領悟“中國特色”。
傻乎乎的美國人被精明的中國老百姓耍懵了,上海市民們在這場“退貨風波”中或許暗自冷笑,為自己得到的小便宜而沾沾自喜。很多美國人至今也搞不明白:為什麼他們被哈佛大學引以為豪的最先進的制度體系、被譽為“完美無懈可擊的一整套激勵制度”,在中國這片神奇的土壤上,竟會遭遇滑鐵盧般的慘敗?
中國人,真是太奇怪了,這完全是一個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世界。
在已故的美國作家阿倫特、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的筆下,現實社會中有一群這樣的人:群氓。他們並沒有犯什麼傷天害理的罪行,為的只是圖自己的小便宜、或是盲目從眾,而最終的結果卻是導致了整個社會群體的混亂、更大的醜惡,對整個社會造成極大的損害(信用損害、道德損害、物質損害。如果我們倒退回30年前,是不是能找到似曾相識的情景?),而真正的罪魁禍首卻無法從他們當中找到,因為他們每個人並不是大奸大惡。阿倫特因此也稱之為“平庸的邪惡”。
事實上,這種“平庸的邪惡”現象普遍發生在我們中國民眾身上,大大小小的事件,層出不窮,就在你我周圍,也就是你我每個人心照不宣的小伎倆。尤其,發生在中國最發達的城市、最具有現代公民素質的城市 -上海,這樣一件當年轟動的“退貨門事件”,無疑是給國人自己打了一記重重響亮的耳光!
透過這個經濟層面的現象,我們發現的是一個令人尷尬的中國現象:即使是西方最優的制度和文化(被哈佛與世界首富認可),到了中國,就陷入泥潭,不僅不能有效實行! 反而被國人給“特色化”、同化了。
記不太清楚是誰(可能是新加坡總理李光耀),曾經說過一段話,大概意思是:任何制度的設計、哪怕是世界頂尖學府和精英設置的體系,都經不起中國人的糟蹋,因為中國人是最精於鑽空子的,無孔不入,即使是堪稱完美的制度也仍然防不勝防,所以,唯一的辦法就是用專制手段。
這段話大概是這個意思,一直在我腦海中印象深刻。當然,這樣的話會令今天我們所有有良知、有現代公民素質的中國人感到憤怒,會刺激我們大多數網上的憤怒青年們。我們的社會在發展,我們已經是全球不可忽視的力量,能夠左右世界經濟格局,我們應該有條件擁有最完善的制度,應該達到美國那樣的社會憧憬。怎麼可以說,我們沒有資格具備現代公民的素質呢?
然而事實或許恰恰正是這樣:我們確實仍然是一群群氓!並且,這種群氓心理在中國社會的各個角落,無孔不在。
我有幾位大學同學,在政府部門的縣、鎮一級做公務員,多年的好友,只要有時間,平常電話、網絡常常聯繫,都能與他們交流一些東西。有一位同學就說,現在基層的問題多如牛毛,事情不大,卻整天像蒼蠅一樣嗡嗡地難以處置,上也不得,下也不得,上不敢得罪,下也不敢得罪,而當地老百姓的一些作為更讓他哭笑不得,理想被現實的無奈取代。
他說的有一個事件很值得讓我深思:一個外地貨車,運的是某種食用油(大概是吧,我是聽說的),行至到該鄉村的崎嶇道路時,因為路面不平,翻了車,貨袋破了,黃油流了出來。司機急的是團團轉,不知如何是好,這時,該地的村民們出現了,一個、兩個、三個、四個……越來越多,司機心想:這下有救了,有人幫忙來了!誰知這些村民們個個拿著袋子,並不是來救援,竟然是衝上前裝油,一袋、兩袋……裝得滿滿,喜滋滋地拎回家去!司機驚得目瞪口呆,卻又無可奈何,攔不住,而村民們更加有恃無恐,甚至去扯那些本沒有破的貨運袋子,把完好的口袋全撕破了,汩汩的油流出來,不長時間,一整車的貨就分到了這些村民手中,他們一個個喜形於色,仿佛白白撿了天大的便宜,卻把那司機氣煞得是怒火朝天,卻無計可施。
貨運車不是一輛,後面跟著來的司機們全都怒了,聯合起來找當地政府,要求賠償,懲罰那些“刁民”。政府倒是挺重視,派人前來處理,可村民們不答應,死活不肯把黃油還給司機,雙方群眾發生衝突,有人員損傷。鬧到後來,村民們不肯善罷甘休,大罵政府是吃裡扒外的東西,向著外地人,要求政府必須對村民們賠償精神、損傷。於是乎,這件令人無奈而兩邊不是人的事件,最終還是讓當地政府做出讓步,對兩方都進行安慰,自己掏腰包補償雙方,才得以消停。
該同學是當事人之一。他在大學時,也曾是憤世嫉俗的青年,侃侃而談天下大事,動輒自言“以後我要是當政了就如何如何”之類話語,如今在基層乾了兩年,當年的意氣風發早已不見,有的只是無奈的苦笑,說:罷了罷了,在中國,就是這樣……想必再多過幾年,這樣的事再見得更多,也就心態麻木,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任它風雨欲來,我已巋然不動了。
農民們辛苦,但並不一定善良;農民們不容易,但他們同樣愚昧無知。對於當代的知識分子來說,我們似乎天然地把農民這個群體當作值得同情的對象,但我們恰恰沒能夠真正深入他們的生活,瞭解到他們思維的本質。這些“群氓”們在自己田間地頭、自己狹小地盤上,同樣為了爭奪利益而相互內鬥:為占小便宜而損人利己的群體思維模式、農村裡為爭灌水溉田而相互拆臺、為爭山林而兩村人大打出手、為了點蠅頭小利不惜偷盜電線放火燒山、還有最為頻繁的地方利益兩夥村民相互間、動輒就是扛鋤頭群毆不怕事小、或是張家長、李家短然後恩怨相互往死裡整……總之,魯迅的一句話: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
中國地域差距之大,現象可謂千差萬別。上海的市民們瘋狂退貨的舉動、與田村老農們搶貨的舉動,在我看來,卻並無二致,恰恰是映照了我們這個時代,或者說是千百年來一直未變的國人群體心理。我的眼前浮現出的是這樣的群氓 - 無論是在高樓大廈的繁華城市、還是在窮鄉僻壤的山間田邊,他們都為著自己心裡的小算盤、小利益做精確的打算,想著的是那點便宜,如何才能最快、最有效地到達自己手裡?
說到這裡,我又想起一個中國特色的現象:領取退休金。
中國老一代人們的退休,通常是從自己單位、機關裡領取退休金,而由於老人們的行動不便,這種按時領取退休金的行為通常由子女們代領。而在中國,許多老人去世之後,子女們不主動通知原單位、並且繼續以老人的名義領取養老金的現象普遍存在,有新聞報道曾有老人去世十年後,其子女依舊在以老人的名義去領養老金。事實上,這種“群體貪小便宜”的現象在中國早已是公開的秘密,全國大大小小成百上千城市、鄉鎮,不知有多少老人的子女們在鑽這樣漏洞。乃至於傳出某市鎮的單位,大呼退休金不夠發,不得已要求退休老人必須拿當天報紙親自拍照片,證實本人還活著,才能領取養老金。當然,這引起老人們的子女群體的抗議,認為是對人格的歧視。而在領取退休金的背後,卻通常是人們潛意識裡的心態:反正是國家的錢,既然沒阻止我領,也沒發現,我為什麼不領?我這不算貪汙犯罪吧?
中國有成千上萬個城市、鄉鎮和單位機關,這種公然在老人死後、繼續以老人名義領取退休金的中國特色方式,數目之多,倘若真的一五一十嚴查起來,恐怕嚴重得驚人。這其中,數量上占多數是平頭百姓的退休職,他們的子女為貪圖老人的幾百元退休金,年年月月如此,儘管他們個體認為區區幾百元並不算違法,但這種“群體犯罪”的可怖性恰恰展現了中國人內心的劣根。這讓我想起了八十多年前的魯迅所寫的《再論雷峰塔的倒掉》一文,一個有著千百年曆史背景、西湖十景之一的文物建築雷峰塔,因為老百姓們傳說此塔的磚塊搬回家可以“辟邪”,於是紛紛偷挖雷峰塔的磚頭,你一塊,我一塊,紛紛搬回家,按人民群眾的說法是:我就搬一塊磚頭,不算犯法啊。於是,最終,雷峰塔在這樣“集體無意識犯罪”的行為下,轟然倒塌,屍骨無存!
這,才是我們的人民的真實本質。
這種思維的普遍性,深入每個人的內心,不論是高高在上的官員,還是普通的平頭百姓,只要任何人得到了鑽空子的機會,就會不擇手段地去撈取最大利益,並且,他們並不認為這是可恥,而是心安理得地接受這一切、身體力行地去為之去“爭取”。
現實社會中的許多現象,給予我們一個巨大的問號:難道制度真正能夠解決所有問題嗎?對於精明算計的國人來說,恐怕任何完美的制度都依然能被鑽漏洞,所有的體制都約束不了國人。
當這個時代的人們在高呼“完善體制”時,我恰恰認為,制度是不能解決一切問題的,其實質的問題首先在於“人”。同樣是乘坐公交車,在美國為了鼓勵人們出門坐公交,規定凡乘坐四十五次以上(無人監督),就可申請領取一定的獎金,美國人都很遵守這條規則,而不少中國人卻借此虛報次數,以獲取獎金;在澳洲,有一條規定“不得擅自從國外寄食品、或不知名中草藥物進入澳洲,否則將嚴厲查處,如果難以查到國外的寄件人,就會對該國國內的收件人進行罰款”,澳洲人從未想過這條規則有何漏洞,而有中國人卻利用來整別人,竟故意寄違禁品去澳洲,利用該規則,以使收件人受到懲罰。
同樣的制度,同樣的環境裡,美國、澳洲可以遵守,而國人卻絞盡腦汁地尋找漏洞。對此,我們該做如何解釋呢?
魯迅筆下,雷峰塔的轟然倒塌,歸功於每個“百姓”的功勞,每個人貪一點小便宜,抱一塊磚回家,造就了一個悲劇。而如果全民參與這種“群體犯罪”的話,恐怕倒掉的就不只是一座雷峰塔那麼簡單。
我不禁要問:誰說人民就是善良的、無辜的?
如果說那些借老人名義領取退休金的子女們,貪的只是一點點小錢。那麼在曾經《南方週末》所報道的一則“重慶市民假結婚騙取房子”的新聞中,我們看到的是平民百姓們更加觸目驚心的“群氓”行為:
重慶市的一個小鎮,竟然在2005年創造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離婚記錄。這個人口僅有2萬人的小鎮,短短一年時間裡竟有1795對夫婦離婚,然後是假結婚、假再婚、復婚。這種滑稽的群體表演,原因在於重慶市的一份徵地補償辦法規定:一、一對夫妻只能分一套房,但離了婚單獨立戶,就可以各分一套房,並以優惠的價格購買;二、配偶為城鎮戶口且無住房,可以申請多分配一間屋,從一室一廳變為一室兩廳。
如此優惠、良好的保障制度,在中國這片神奇的土壤上,再一次遭遇類似“安利退貨”般的嘲弄,這再一次讓我質疑:究竟是制度本身的問題,還是這個社會群體出了問題?
據《南方週末》報道,該鎮的老百姓無論年齡大小,紛紛踴躍加入離婚隊伍。“村裡老太爺老太婆都來離婚了”,“七八十歲走不動路,兒孫扶著來的、背著來的都有,一大家人,有說有笑地排隊”。面對如此離婚熱潮,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徐南雄很無奈地說:“55號令規定離婚分戶可分房,新婚姻法又簡化了離婚程式,我們沒有理由去阻止離婚。”
而對於大多數村民們來說,離婚只是第一步,接下來是更加複雜的任務:再婚。於是人們又一次行動起來,最關鍵的是找人。村民們發動一切親朋好友,在政策劃定的“老重慶9區12縣城鎮戶口”範圍內尋找結婚對象。村民們甚至開始“懸賞”,賞價從最初的六七千元一路飆升到上萬,重賞之下“丈夫”和“妻子”源源不斷湧來。
這樣的事例我不想再說了,在我們這片特色的土地上,一切皆有可能。沒有辦不到,只有想不到,國人對於體制、環境的超強適應能力,還有極具特色的現實想像能力,真是令人驚嘆叫絕而又不可思議。
歷朝歷代,百姓們通常會大罵貪官、大罵權力壟斷者,因為那些人往往有比我們更順捷的管道,去獲取本不應得的利益。我們常常說:官是黑的、醜惡的,而民都是無辜的、善良的。其實這是自欺欺人的說辭。在“安利退貨”、“農民搶黃油”、“退休老人子女冒領退休金”這些發生在平民百姓身上的事情中,我沒有發現“人民”的任何善良之處,恰恰相反,我發現的是:普通百姓只要一旦獲得了某種權力(哪怕是臨時的),有機會更改遊戲規則時,他們表現出來的群體犯罪行為、集體竊取,與那些貪官、腐化分子的作為沒有兩樣,甚至表現得更明目張膽,更加令人可怖,因為每個人都堂而皇之地認為自己無錯。民與官,不過是同屬一個共同的群體罷了。而這個群體,就是我等諸位國人。
當阿倫特在用其筆調描述“群氓”的現象時,她是否知道,這個詞語真正、徹底地適用於我們這個國度。
個體的行為,孤立來看,並不足以產生多麼嚴重的影響,而一旦這個群體的每一個人都如此的話,將會匯聚成為一股洪流危害。對於國人來說,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公正。倘若有一天,我們真能!施行一個公平公正的體制、或是自上而下的進行全面改造,那麼我相信,這一切終究被國人的小便宜、小利益、小團體心理所取代,漸漸演化的仍然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你我之間的算計、搶奪,乃至亙古不變的“窩裡鬥”、“相互拆臺”。
在今天國人的思維裡,1966-1976這段延續十年的歷史事件一直是國家與民族醜陋的傷疤(文化大革命)。作為每一個平頭百姓的個體,都有理由對這段歷史充滿了義憤填膺般的憤恨。幾乎所有的人民都將其歸罪於國家的領袖,認為這完全是個人集權下的惡果。這種說法尤其盛行於今天40-60歲這一代人當中,他們今天成為了社會的主導群體,自然有了對過往歷史的評價權。
然而事實恰恰不是這樣。如果不是國人群體本身就擁有驚人的破壞力,如果不是因為人們相互之間本就有猜忌、嫉妒、互整的傳統心理,如果不是我們這個民族千百年來積累下來的群體犯罪思維,我很難相信,僅僅憑藉某個人的號召,就能掀起如此大的一股浪潮?國人的“選擇性失明”的劣根性再一次暴露無遺:恰恰是40-60歲這一年齡階段的人們,在當年那場延續十年的事件當中,正值他們青春歲月的憤怒青年時代。正是他們,主演了這場悲劇,他們舉一反三地發揮自己的破壞力和想像力,將整個民族的劣根性進行了一次經典的登場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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