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談判大綱
一、前言。
二、談判前作功課。
三、談判前找幫手。
四、談判四原則與四不原則。
五、肇責在對方如何談判。
六、肇責在我方如何談判。
七、如何簽和解書。
八、總結
一、 前言:車禍不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,但是你我都可能遇
上,縱然不開車也有可能發生車禍,世事無奇不有,多一分瞭
解,屆時就少一份緊張,談判最高境界,就是雙方當事人都高
興。前有一位網友發問:父親開小貨車,與一位年輕人載女朋
友騎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,對方請里長出來調解,經二次談
判,說好她父親賠10萬(含強制險4.6萬)給這位女友,我問這位
網友懂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嗎?她回答不懂,問她與誰同往談判
,她說與他先生(也不懂交通管理處罰條例),我問她們有沒有
車禍談判經驗(沒有),難怪里長說:「他父親車禍案,對方去
告,她父親會輸,且車禍判決多是受傷嚴重者贏」,因而她們
即簽不合理和解書。希望大家看了以下所言,應能對車禍處理
有所幫助。
二、談判前應做功課:
〔一〕瞭解案情:以前曾替鄰居處理一件嚴重車禍案,當時與
他父母前往現場勘察四次,瞭解複雜路口(五叉路)號誌燈時相
運作情形,並探訪附近店家車禍發生時大概情形,當時剛好有
一台小貨車在等紅燈,對方由貨車後方繞過撞上橫向我方騎機
車兒子(無照),對方硬是說他綠燈,又路口監視器未錄到事故
發生畫面,最後打贏這場官司,瞭解案情目的在尋找人證、物
證,以證明錯在那一方。
〔二〕瞭解法令:車禍案最重要法令就是「交通管理處罰條
例」及判例,目前車禍肇事責任論斷以「路權」為主,違規
為輔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fua-lina),以往肇責論斷
以「傷亡者為大,大車要讓小車、小車要讓行人」,現在講
「路權」,誰違反路權,誰就負責,緃然是無照違規駕駛肇
禍,違規部分僅被開單繳錢給政府,與肇事責任無因果關係。
〔三〕瞭解自己:車禍發生時有否報警、有無救護傷患、警
察測繪現場圖我方要計對有利條件請警察詳為登錄照相、作
筆錄要詳為過目、有傷要叫救護車送醫、有傷要盡量載明診
斷書、要收集單據、保全證
據…..等。
〔四〕瞭解對方:對方送醫要去關心、慰問,並瞭解對方經濟
狀況與要求,及對方在社區風評。
三、 談判前準備:
〔一〕找人手:不懂法令要找懂法令者諮商、不懂談判者要找
懂談判者一同前往。
〔二〕找法條:本案對方違反那項路權、那項法規;我方違反
那項路權或法規。
〔三〕找保險:找當初向你招攬強制險、任意險
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fua-lina)人員,問能夠理賠範圍
到那裡。
〔四〕找場所:是雙方當事人私下談判(不鼓勵)、應該申請
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,還是上法院提告。
〔五〕找肇事責任:肇事責任是賠償金額重要依據,可先到當
初處理之警察分局車禍處理小組申請「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」
,大概瞭解責任比例,再決定談判方法。
四、 談判原則:
〔一〕談判四原則:
1、預留讓步空間:談判的基本模式就是「用讓步來換取對手
的讓步」,因此在談判過程中,最好能事先預留讓步的空間。
2、讓步幅度要愈來愈小:讓步雖然是談判的關鍵技巧之一,
但是也不可毫無原則地退讓下去,這樣只會讓對手予取予求。
3、設定讓步底線:為了避免事後懊悔,談判過程中務必要堅
守當初訂下的底 線。
4、給對方贏的感覺:技巧性的讓步,會給對方「贏了」的感
覺,而這種「你贏了」的氣氛,將使得談判進行得更順利。更
理想的狀況是,如果雙方都能有所讓步,則可獲致「雙贏交涉
」的結果。
〔二〕談判四不原則:
1、 不趾高氣昂:談判姿態要對等,趾高氣昂,只會讓對方
把價錢提高,當作盤仔敲詐,態度也會影響談判氣氛。
2、 不損對方面子:車禍談判要的是對方的錢子,不是損對方
的面子,要是我方要負較大肇責,減低理賠金額是最大目的,
不要贏了面子輸了裡子。
3、 不褻瀆死者:褻瀆死者是談判最大忌諱,死者為大,既然
往生,就不要再論死者如何,只提我方誠意及能力。
4、 不猶豫不決:猶豫不決會讓對方抓著弱點猛打,強烈表達
勝訴決心,也讓對方知道我方是有作功課,不能予取予求。
五、責在對方如何談判:
〔一〕人海戰術:談判時要多帶幾個人去,讓對方知道我方有
備而來,不但可壯大聲勢,且有諮詢對象。
〔二〕抓著重點:直指對方不遵守那項「路權」為肇事主因,
且有那些違規會構成刑法過失致死或傷害罪,傷害罪告到法
院,不但會被判刑坐牢,且民事部分,仍需賠償;把利弊得
失一一分析給對方,讓對方知所斟酌。
〔三〕哭訴:訴說當事者家徒四壁、上有行動不便雙親,妻
兒嗷嗷待哺,當事者經濟如何差,全家生計皆依靠當事者,
因事故無法工作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…….等,博取對方同情
,目的即把價碼提高。
〔四〕請出死者相片及嗷嗷待哺子女:任誰看到這場景也會心
軟三分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
〔五〕拖延戰術:第一次談判不必急著和解,但也不能把話說
死,要預留空間,方便下次再談,不馬上答應,帶回研商,時
間能解決一切,拖到對方不耐煩,自然有較大理賠空間。
〔六〕揚言提告:有的人非常怕上法院,一聴到要上法院,就
答應。
〔七〕多蒐集收據:車禍強制險理賠,皆要求有憑有據,車損
要有三家以上估價單(請高估些以便折價),醫療單據收好、換
下零件保管好、破損衣服不要洗要保管好(參閱強制險理項目)。
〔八〕 車禍談判輸贏在精神損失及後續療養:精神損失無法
量化,只有受害者闡明事故後如何恐懼、無法入眠、消瘦多少
等。後續療養是依據醫師所開診斷書,但有些無法量化,金額
多寡就看談判技巧。
〔九〕站在對方角度提出建言:如對方無照駕駛肇事要罰1.2
萬,與車損幾千元相比,兩者相較,當然會賠幾千元車損。
又如死亡車禍請對方將心比心,家屬情何以堪。
六、 肇責在己方如何談判:
〔一〕裝可憐:裝可憐最好用,不論對錯,裝出窮苦潦倒,拿
出這些錢已是盡最大能力,並訴說家庭經濟如何差,逼急只好
走絕路,讓對方不敢逼太急。
〔二〕若肉計:當場罵我方肇事者給對方看,並要求向對方道
歉,面子無價,但在車禍談判是有價的,向對方道歉,博取同
情,賠償金降幅可能意想不到,死者的方家屬,看到肇事者誠
意道歉,心頭的恨定能減滅幾許,如此可營造較好談判氣氛。
〔三〕釐清肇責:肇事賠償如甲方傷損花7萬、乙方傷損花
3萬,加總10萬,又甲方肇責40%、乙方肇責60%,本案甲
方需出4萬、乙方出六萬,加總10萬,以此10萬支付甲、乙
雙方損失,釐清肇責才不致於我方錯較多,所有損失皆由我
方負責,這點非常重要,切記。
〔四〕欲擒故縱:車禍談判禁忌一次談成,尤其肇責較大者
,往往會付出相當大代價,談判最好是談到對方不耐煩,最
後一切好說。
〔五〕套交情拉關係:俗語說見面三分情,有交情好說話,最
好請出關係好的長者出面說項,對方不看僧面;也看佛面,給
個面子折價理賠。
〔六〕請保險公司派員陪同談判:必竟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案子
看多了,如何打中對方罩門,一目了然,尤其對付盧的人更有
一套,保險公司人員出面一來能替我方找財源,二來當擋箭牌
,可避免底牌太早出現,有反悔空間。
〔七〕非不得已交由法院判決:有些案子受害者要求金額相當
高,且不合理,交法院判決,判多少賠多少。一般人怕上法院
,就是怕被記錄有「刑案資料」,以後找工作或考公職受影響
,其實一般人是不用怕,現在考公職已於 2009-03-05 23:18:53
補充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歩分析研判表」事故發生三日後即可向
原處理之車禍處理小組申請,帶身分證及警察給之「當事人聯
單」申請即可,10個工作日即可到縣警局交通隊領巻,或繳25
元邮資,可邮寄到府。
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歩分析研判表」事故發生三十日後即可向原
處理之車禍處理小組申請,帶身分證及警察給之「當事人聯單
」申請即可,10個工作日即可到縣警局交通隊領巻,或繳25元
邮資,可邮寄到府。
於 2009-04-06 23:13:24 補充處理之車禍處理小組申請,帶身分證及警察給之「當事人聯單
」申請即可,10個工作日即可到縣警局交通隊領巻,或繳25元
邮資,可邮寄到府。
七、如何簽和解書:
〔一〕和解書要件:一分和解書上面必備要件有,雙方當事人
姓名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及證人(至少一名)姓名、地址,簽名
蓋章,理賠金額、理賠方法,付款日期、方法。
〔二〕何時簽和解書:當條件談好,錢拿到時再簽和解書,若
分期付款,一定要請對方簽本票,再簽和解書。
〔三〕對方避不見面如何處理:
1.肇事後避不出面談判:如我方當事人有受傷,可找當初處理
本案派出所或車禍處理小組警員,提告對方過失傷害,警員通
知對方,對方不一定出面,但案子移地檢署,檢察官通知,對
方一定出面,否則會被通緝。
2.對方延期本票給付或毀約:可持本票到派出所提告對方詐
欺,詐欺罰是刑案,檢察官傳喚一定要到庭,否則會被通緝。
〔四〕和解書如何處理:案子未移地檢署前,交當初處理
警員即可,案移地檢署,交檢察官即可。
八、總結:車禍談判最後目的就是得到應有的理賠,最高境界
是和解後雙方高高興興,談判要先預定底線,並保留較大加、
減碼空間,談判不是比音量,是比有理與否,有理是比路權,
是看收據與證據,當然最後才看談判技巧,技巧佳,最後是
雙贏,最後各取所需,各得所要。希望網友看完這篇文章有
所收獲,並請討論與指教,以便內容更充實與實用。
〔一〕和解書要件:一分和解書上面必備要件有,雙方當事人
姓名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及證人(至少一名)姓名、地址,簽名
蓋章,理賠金額、理賠方法,付款日期、方法。
〔二〕何時簽和解書:當條件談好,錢拿到時再簽和解書,若
分期付款,一定要請對方簽本票,再簽和解書。
〔三〕對方避不見面如何處理:
1.肇事後避不出面談判:如我方當事人有受傷,可找當初處理
本案派出所或車禍處理小組警員,提告對方過失傷害,警員通
知對方,對方不一定出面,但案子移地檢署,檢察官通知,對
方一定出面,否則會被通緝。
2.對方延期本票給付或毀約:可持本票到派出所提告對方詐
欺,詐欺罰是刑案,檢察官傳喚一定要到庭,否則會被通緝。
〔四〕和解書如何處理:案子未移地檢署前,交當初處理
警員即可,案移地檢署,交檢察官即可。
八、總結:車禍談判最後目的就是得到應有的理賠,最高境界
是和解後雙方高高興興,談判要先預定底線,並保留較大加、
減碼空間,談判不是比音量,是比有理與否,有理是比路權,
是看收據與證據,當然最後才看談判技巧,技巧佳,最後是
雙贏,最後各取所需,各得所要。希望網友看完這篇文章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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