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105.12.22在雙連手機被扒手扒走了,當天就去警察局報案了,給了
我一張報案證明,告訴我我的手機序號將會列入警察搜尋的名單當中,
請我放心.
就在昨天,無意中看到中央社的新聞報導.叮嚀著民眾過完年可能會換
新的手機,為了避免買到贓貨,可以把手機的序號登入台北警政署的
APP查詢以便確認這手機的身份.
於是我就把我遺失的手機序號輸入來看看,結果它顯示的結果是:這
手機是無失竊紀錄的手機.怎麼會這樣呢?看一下它的說明:這個APP
的手機序號查詢是以民國100年以後遺失有報案的手機為主.是什麼
原因?我遺失的手機序號竟然沒有列入遺失的名單中?
心中滿是疑問?所以當場發送了我的疑問給這個警政署的APP.
今天下午收到警政署的服務人員的電子信回覆,要我去電找負責經辦
的人跟她說明白我的情形是怎麼一回事?於是我把報案的案號.時間
.姓名.手機序號給她.她要去查詢看看確實的情形是什麼情形?為什麼
會手機序號會忘了輸入警政署的協尋系統?
就算我的手機找不回來,最起碼我希望它的序號一定是列入我國的贓
物協尋名單中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