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○四年,奧運會在美國聖路易士堡舉行。
比賽正常進行著,但在撐竿跳高比賽時,卻發生了意外。輪到日本運動員佐間代富士開始試跳,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飛奔衝向跳欄,而是從容不迫地慢慢走進沙坑,把手中的撐竿用力插進沙土裡,固定好以後,就順著竿子往上爬,一直爬到最高處,然後輕巧地翻過橫竿。所有在場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?怎麼會有這樣的撐竿比賽方法?全場噓聲一片。
裁判犯難了,因為按照比賽規則,日本選手並沒有犯規,只要利用撐竿跨過規定高度的橫欄就可以了。然而經過裁判組的反覆討論,佐間代富士的成績還是被取消了。佐間據理力爭,認為自己可以這樣做。於是裁判組臨時補充了一項撐竿比賽規則,那就是,要求運動員必須要有一段助跑過程。
日本選手在第二次試跳時有了助跑動作。但跑到沙坑時他卻停住,然後抓住撐竿,順著竿子爬到最高的位置後再翻身滑下來。這一次他又取得了好成績,同時再一次引起全場的騷動。裁判不得不承認,他又一次鑽了規則的漏洞,按照修訂的規則,佐間代富士仍然沒有犯規。於是,裁判組再次召開緊急會議,確定撐竿比賽不僅要有助跑,並且不能交替使用雙手的動作。這項規則確定下來之後,一直延用到現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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偉人製造規則,普通人執行規則?這似乎成了人類生存的慣例。但慣例並不是鐵律,我們為什麼不能挑戰?規則都由人制定,這就註定它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?我們為何不敢挑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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