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年前,母親未滿二十歲,隻身前往深山裡一所小學任教。
母親報到後,學校派她管財務,那是沒人願意管的爛差使,母親是菜鳥,自然就推給她了。
當時學校的教務主任是當地望族,主任向母親借支五佰塊,說是急用。
母親想要填借支單, 但懾於主任的架式及自身膽怯,沒有開口。
而主任也理所當然地,拿了錢就走。
主任並沒有還錢,母親囁囁地問過幾次,而主任只是裝傻。
學期末學校財務結清,當然是短缺這五佰元。
當時母親的薪資是五佰五十元,當時外公生意失敗,債主天天威逼,家裡是一片 愁雲慘霧。
母親不敢也沒憑據要回欠款,又無法交代校方的五佰塊,最後只得借貸,分好幾個月慢慢償還,幾至三餐不繼。
母親常提及此事,要我們引以為戒,尤其在我現在初出毛廬剛踏進社會之際。
我總是義憤填膺高呼:他怎麼那麼殘忍呢?他那麼有錢,五佰塊不過他的五塊、五毛,上天怎麼都沒有懲罰他呢?
再思及成長過程中相類似的悶虧,甚至每每難眠。
偶然的某一天,我一個死黨因合夥而被從小相交十數年的摯友背叛,事後他告訴我一句話:「不要拿他人的罪惡來懲罰自己。」
這才恍然大悟:是啊!上天有沒懲罰惡人,我們終究不曉得,但我是被傷害的人,卻仍自己在傷自己,也許早已超過原先的傷害不知凡幾了。
當我把朋友的這句話告訴母親之後,她連連稱善。
她說,那年往事雖然早已被歲月稀釋,但不曾真正放下,若早聽到這句話,必能早卸下幾年的負荷。
惡人有錯,我們卻不要拿他人的罪惡來懲罰自己。
這句話堪足以受用一生,這朋友,真是我的一句之師啊!【感恩合十】
以上轉貼欣賞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