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冤冤相報的真實故事】

2013061413:51
 
【冤冤相報的真實故事】



我在學佛早年,那個時候已經出來講經了,講《楞嚴經》,那也是一部大經。當時一個鄔餘慶老居士,浙江奉化人,在台灣也是個小企業,他是製造腳踏車的,有一個這樣的工廠,生產腳踏車,老居士。每次講經他都來,最早錄音是他做的,他每次來都帶個錄音機,錄音,不是錄影。那個錄音,從前最老的,箱子好大、好笨重,用盤帶,膠捲轉的那種帶子,最早的,那時候我們都沒有這個設備。他告訴我一個真正的故事,冤冤相報。

他有個朋友,在上海,他們都做生意的。抗戰期間這個朋友是在一個輪船公司,其實輪船只有一條,只有一條船,老闆是德國人。因為他做事情很負責,也很認真,老闆很信任他,把這個公司交給他代管,他回國。回國之後就沒有再回來,所以這個產業就變成他的了。他很會經營,以後又買了幾艘船,這個公司就愈來愈大。以後結婚,也生了個兒子,兒子也很可愛,可是兒子不孝順父母,很浪費,不知道愛惜物品,用錢更是浪費。有一天,好像是他過生日,請客大家吃飯,來賀喜的時候,他突然看到他這兒子面孔是他前頭老闆的面孔。他馬上就想起來,是老闆來投胎。他也很聰明,當眾就宣布,所有產業是他兒子的,就轉他兒子名下。這念頭轉得快,知道這是他的產業,就全部還給他。曉得什麼?他是來討債的。所以他的態度不孝順,不孝順父母,對於用錢方面,很大方,他不吝惜,很浪費就是了。這一下就覺悟了。

他說這是真的事情,他親自,這是他的好朋友,遇到過這樣的事情,真有討債來的。你就曉得,你要殺人,殺人要償命,他來索命,要來報仇;欠債他要來討債,你得要還錢,這個事情決定不是假的。所以,我們在一生當中遇到這個事情,決定不能殺生,不但不能殺人,連動物都不能殺。不義之財決定不能取,有佔便宜的念頭都是盜心,都不可以。我們能忍一時,後福無窮。

我在前面跟大家報告,我以前老校長周邦道,晚年的時候做官,考選部的常務次長。公家給他們家裡裝電話,他的兒子,兒子跟我們同學,告訴我們,老先生除非是公事才用這個電話,私事不用公家的電話,他們巷口有公用電話。告訴他兒子,你們朋友打電話家裡來可以,你們不可以打出去,你們要打出去的話,這是公家付錢,這個電話費是國家付的,不許可。公家配的有汽車,轎車給他,他上班公事用這個車,私事的時候他坐巴士。他兒子給我說,爸爸老頑固就頑固到這個樣子,這是國家給你的,你當然可以用,哪個人不用?不用白不用。可是老先生就是這麼固執,分得清清楚楚的,國家一滴汽油都不可以浪費,電話費,私人決定不能用公家的。大概到全世界找公務員,找不到一個像這樣的。他兒女跟我們說。我就告訴他,爸爸是學佛的,懂得因果報應,他這樣做,後福無窮,來生的果報殊勝。這是你們不知道,你們只看到眼前,你沒有看到後來。老先生死了之後,如果不是念佛往生,決定生天道,一生起心動念、言語造作決定不違背倫理道德,值得讚歎,值得歡喜。你們做兒女的也都沾光,這祖宗有德,他做得沒錯。

像這些事情,佛在此地提醒我們,『雖不臨時』,因果不虛,善有善果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辰未到。所以佛提醒我們『應急想破』。眾生畏果,菩薩畏因,菩薩警覺性高,絕不造惡因,絕對沒有惡念。別人毀謗我、侮辱我、欺負我,陷害我,都不能用惡意對他,總要想著這些全是誤會,他對我們不了解,那是誤會,絕對不可以有怨恨心,這問題根本就沒有了。到他哪一天明白了,真正認識我們,自然就沒有了。所以古聖先賢教導我們,常常反省自己,決定有因、有緣,絕對沒有一樁事情是突發的。沒有因緣突發的,沒有。我們自己不懂事的時候,過去或者是今生,有意無意有得罪他的時候,有說錯話的時候,這就是我們種下的因。今天別人這樣對待我的,這是報。因是自己種的,報應該自己承受,不怨天、不尤人,這才是真正種大福報。

特別是在現前的社會,佛在經上教給我們,「先人不善,不識道德,無有語者,殊無怪也」。做什麼樣的錯事,都要想到這句經文,不要去責怪他,他沒有受過倫理道德教育,沒有受過佛法的教育。換句話說,做錯事情是可以原諒的,他不知道哪些事情是不應該做的。今天認為報復是正常的,我們要理解,就不會責怪他,也不會怨恨他,自己要做得更好,避免一切過失,這就對了。

節錄自淨土大經科註  (第四三七集)  2012/7/19 淨空法師主講

以上轉貼欣賞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