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一不幸發生車禍,光靠"行車紀錄器"就夠了嗎 ?請您仔細看看﹝法醫
﹞所寫的這一封信,對於您及家人朋友會有所
醫,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,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,
亡車禍﹞。 然而,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,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
。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,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。 首
先一定要自備相機 (當只有一支手機時,定會因為發生車禍,不斷的使
用,甚至於沒電
險、意外險、
底片、捲尺一把,約七公
對方說誰對誰錯,而是利
不會為你,花自己的錢,幫你認真照相,即使是和刑
也不會。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、四張,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
場表現出
也就是我為什
望每個車主知道,一來可以保護自己,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,
車禍案件,回歸較公平的面。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:
1..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
2.. 撞擊點要近照,最好要放比例尺 (或是銅幣、手機等...可以相對呈
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)
3.. 煞車痕 一定要照,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,臺灣警員的現場圖,
十個圖有九
4..底盤要照相,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,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
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。
5.. 擋泥板要照,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,不要覺得自己說就對,要為自
己留證據。
6..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,也要為別人照相. 【第一部份】 和警員和
檢察官做筆錄時,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,
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。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,則可要求抽眼
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。 以我的的經驗,我有一個案子,表面上是車禍
致死,可是做完酒精及
死亡後,發生車禍,如
吃牢飯。 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,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
做的。所
要要求檢察官照相,要照什麼呢?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,這在日
上的傷,這是根據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,一個
。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 ,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。
重要的是:你要求檢察官做,他才一定會去問人,如何用此證據。
【第三部份】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,你洗一份給他,但記得底片一
定要自己留著。
或是敗類型的檢
我想看臺灣的新
安全。 最後態度要客氣,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,但他們
最怕記者
再次發生──
度中,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,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
市民,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,更重要的不讓
方法。 我的經驗:像一段路,連續死亡車禍發生,為了偵察不公開
,不知道
害死多少
給你的朋友,提
的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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